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傣族章哈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傣族章哈又称“赞哈”,是傣族传统的曲艺唱曲形式,流传于云南省南部边陲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思茅市江城、孟连、景谷等地傣族村寨,与傣族毗邻而居的布朗族中也有传唱。章哈既是歌手称谓,也是作为曲艺表演形式的曲种名称。

  章哈的具体演出形式可分为独唱和对唱两种,其中对唱有赛唱的性质。演出因伴奏乐器不同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以傣族拉弦乐器玎伴奏,演唱内容多为山歌、情歌,多倾诉小伙子对姑娘的爱慕之情,称作“哈赛玎”;另一种以单簧吹管乐器筚伴奏,称作“哈塞筚”。章哈的演唱既有即兴演唱,也有程式化的祝福歌、祈祷歌,还有固定本子的叙事长歌等。其曲调与唱词语调联系密切,朗诵性与歌唱性有机结合,具有柔美抒情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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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哈在傣族社会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演出极为广泛,傣族新年、关门节、开门节、祭寨神、赕佛及贺新房、婚嫁礼仪、孩子满月等多种喜庆场合都要请艺人演唱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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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哈曲目众多,保存了诸多傣族最原始古老的歌谣、神话和传说。它兴盛时期曾产生过康朗甩、康朗英、波玉温等享誉全国的著名艺人。近年来,老一辈章哈歌手逐渐老去、相继离世,加上傣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各种外来的艺术和娱乐形式涌入傣族地区,傣族民间听章哈的风习已远不及以往。今已无知名章哈歌手,一些长篇的演唱内容也逐渐失传,章哈的生存面临危机,亟待加以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