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夹关高跷为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跷起源于春秋时代,汉魏六朝称之为“跷技”,宋代叫“踏桥”,逐步演变,清代称之为“高跷”(又叫高脚灯)。《邛崃县志》记载:夹关高跷表演在清康熙年间,由于佛教盛行,庙宇广兴,出现在高竿会、平台会、挂生灯(许愿)等民俗活动中,多以鬼神形象出现。

  据说大约在清朝康熙盛世,佛教在我国的盛行,庙宇广兴,在那时就出现了高跷灯,翻金斗和各种动作。在迎神赛会上并不单独出现,一般都在高竿会、平台会、挂生灯(还愿)中扮演鬼怪神像角色,以后逐渐演化。物转星移,时过境迁,转眼到了1920年,夹关兴办了“三月二十八”庙会,每年此时为会期,是时春耕已备的农民常常合家出动,成群众结队赶会,在酬神会又出现了“高跷灯”、表演高跷打金斗、翻台山、爬高竿,在高跷上唱戏,成为迎神赛会上不可缺少的主要内容。同时,对地方物质文化交流起了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解放后,破旧立新,这种庙会和旧的民间传统文化被否定,到了1966年文革,由王店村一批艺人加以革新,重新组建,并由原来1尺高的肢脚加高到1米以上,并化妆成现代人物表演了“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等剧目。1979年,夹关成立文化站,站工作人员与民间艺人一道挖掘整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宝藏,丰富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恢复了解放前传统的“三月二十八日”庙会,并更名为“三月二十八民间文化艺术节”,重新组建夹关高跷队,并在表演内容上加以革新,一直流传至今。先后参加了邛崃市首届春灯汇演荣获“特等奖”。参加成都市首届和一二届民间艺术节,荣获“组织奖”和“表演奖”。参加中国舞《蓉城之秋》民间艺术化妆表演,赢得蓉城观众的好评。参加93国际熊猫节和97国际风筝节,受到了各界领导的好评和中外观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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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跷灯在以前一般都是在当地的迎神赛会上出现,主要是扮演鬼怪神像角色。据传说,可以赶妖除魔,求天降雨,保一方大吉之用,在当今的表演中,主要以丰富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革新主要表演是以口哨吹一二一、一二一口决及秧歌节奏为表演步伐。高跷因肢脚较高,表演难度大,在表演时身上还要穿着较重的戏剧服装,手里拿着较重的演出道具,还要随着锣鼓、口哨、秧歌步伐的节奏进行表演,动作要协调,步伐要一致,是较难的一种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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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漫长的岁月里,夹关高跷形成了独特的地方风格,作为反映本土的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的民间舞蹈形式,先后参加了参加成都市首届、二届民间艺术节,荣获“组织奖”和“表演奖”。参加中国舞《蓉城之秋》民间艺术化妆表演,赢得蓉城观众的好评。参加“中国四川成都93国际熊猫节”和“97国际风筝节”,受到了各界领导的好评和中外观众的欢迎。1998年夹关镇被命名为四川省特色文化之乡——高跷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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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本文来自 天下民宿 BNBVIS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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