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秀山民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秀山民歌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民歌。民歌和秀山各族人民生活相关,人民通过编制民歌传授知识、表达爱情、诉说哀愁,祈求五谷丰登、吉祥幸福,同时也以民歌抒发他们的感情,歌颂生活,记录历史。秀山民歌的音乐织体和演唱形式、节奏和节拍、调式音阶、音调、曲体结构、词曲结构、衬词和衬腔等的运用都有其特征。秀山民歌是秀山地区具代表性的民族民间艺术之一。

  2008年6月7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申报的“秀山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序号583Ⅱ-84。 内容来自 BNBVISTA.COM

  秀山民歌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巴渝歌舞,比秀山花灯的历史还要久。它起源于上古,兴盛于唐、宋,延续于元、明、清,随着汉民族的迁入,与本地土著民族相融合,促进了秀山民歌的发展。秀山的优秀民歌《黄杨扁担》、《一把菜籽》享誉神州。秀山民歌和秀山各族人民的生活相连,他们通过编制民歌传授知识、表达爱情、诉说衷肠,祈求五谷丰登、吉祥幸福,同时也用民歌抒发他们的情感,美化生活,记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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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民歌包括劳动歌、山歌、风俗歌、生活歌四大品类。薅草歌、船工号子、石工号子、农事歌为代表的劳动歌,有《一把菜籽》、《划船调》;对歌、盘歌、情歌等为代表的山歌,有《豇豆林》、《绣荷包》;孝歌和婚嫁歌为代表的风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