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南车马灯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南车马灯(第三批省级)

  车马灯戏是起源于全南县南迳镇马古塘一带的一种古老的客家民俗风情表演,一般在新年至元宵节这段时间演出,民间俗称“打花鼓”。流传于全南县的南迳、大吉山、乌桕坝、中寨、大庄等乡镇。从当地老百姓中相传,车马灯是明朝年间从中原地带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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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马灯的表演者为一生二旦二丑,故民间又称“三角班”、“采茶班”。生角戴纱帽、穿长袍、挂口须,旦角头饰绛珠、手拿花扇,丑角则车夫短装打扮,类似戏剧人物造型。从人物造型、表演艺术及音乐等方面可看出,车马灯是柔合了湖南花鼓戏、赣南采茶戏和客家传统歌舞之长的民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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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马灯戏共有三个段子:“走车马”、“跳加冠”、“捡红包”,音乐常伴有以“十二月花会”为主题的一段灯歌。其音乐中“二月好看花”最早是唱“三十六古人标”(又叫“花会歌”);跳加冠伴以打击乐;捡红包用的是一段“串子”。音乐结构完整,旋律优美动听,主要乐器用二胡(当地俗称勾筒)和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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