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徽州板凳龙(黄山市徽州区)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板凳龙最初起源于宋代,属徽州民间舞蹈中鼓乐之舞,徽州各地农村均有留存,范围之广延伸至江淮之间,现遗存的典型板凳龙表演村落在徽州区潜口镇范围之内。板凳龙是一种流传于徽州各地的民间舞蹈,除龙头龙尾由竹篾纸糊扎在木板上外,龙身皆由一块块长约1.5米,宽约0.2米的杉木板连接而成。龙头内安有19盏蜡烛灯火,每节龙身安3盏灯笼,龙尾安有5盏灯火。板凳龙属于民间舞蹈,舞龙时必须配有打击乐器、吹奏乐器及燃放烟花礼炮,板凳龙一般长120余米,舞龙人加上乐队,共有100多人参与,舞动时灯火闪烁,礼炮飞扬,烟雾缭绕,人声鼎沸,场面十分壮观。在徽州板凳龙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其制作和表演均出自徽州人之手,遵照严格的制作程序和表演仪式。徽州板凳龙缘于徽州人对龙的崇拜,主要动机有三:一是嘈龙尽责管水,二是为了剋火,三是冀兆五谷丰登、四季发财。板凳龙每年农历正月元宵节开始舞动一天。平时如有喜庆活动、佳节庆典等,舞板凳龙又成了一项必不可少的全民同乐的农村文娱节目,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信息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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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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