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祭社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绩溪县伏岭镇作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徽剧之乡、徽菜之源,境内文化底蕴深厚,民俗活动内容丰富。而北村祭社更是一颗耀眼的星星。祭祀这一民间信俗于明代初期在绩溪县伏岭镇北村始起。举办时间为每年的除夕夜凌晨起至大年初一日。该活动颇具徽州文化元素,集中展示了古徽州的民风民俗,是徽州典型且具有代表性的民间信俗活动。除夕凌晨宰杀三牲贡品,后将三牲打扮完毕,下午将“社猪”、“社羊”、“社鸡”及其他贡品送入祠堂,迎接社神(神的牌位)进入祠堂。“春分”当日上午,恭送社神回庙,同时,分赠“社馒”给20岁以上男子。一般在“春风”日下午举行隆重的“祭社”仪式。祭社活动按固定的程序,工作程序与规则进行。仪式程序为“序立”、“降神”、“奠帛行初礼”、“鼓乐”、“右食”、“右乐”、“读祝”、“辞神鞠躬拜”、“化财”、“望燎”、“撤馔”、“礼毕”十二个程序进行。“春分”第二日,所有三牲贡品及“琼碗”搁置祠堂一天。次日凌晨时分,四十岁男子将三牲等贡品摆放置“社公庙”,祭拜“社公”。祭祀物品有:社公社母图像、程氏人物记、牌位等交办下届四十值年男子。晚上全村所有36岁男子玩舞板凳龙。祭祀活动在北村兴起后,至今延续不断,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传承。祭社民俗活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年丰,国泰民安,是当地百姓举办民间信俗活动的宗旨。祭社均由北村程氏男丁值年40岁男子担任,而“擎龙灯”活动由全村所有36岁男子组成,形成全村参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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