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簧兴起于清朝中叶,滩簧中的“滩”是“路头戏”的意思,“簧”是一种曲调,最早为坐唱形式的民间曲艺,清末嬗变为戏曲,它是由民间歌舞发展而成的歌舞小戏,也称“打班”或“灯戏”,多在元宵灯节演出,至清乾隆年间出现职业性灯班,19世纪初开始向江浙及上海等地扩演,19世纪20年代,各地滩簧集聚上海,受海派文化的熏陶与繁华大都市的物质支持,由小生、小旦、小丑的民间小戏,进入到小同场戏与大同场戏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滩簧更是成为流行于苏浙地区的通俗戏曲。

  滩簧在当地农村流传已有六、七十年的历史,过去由于农村交通不便,文化枯燥,农民很少有机会看到大型演出,于是,由农民自发组织的,自娱自乐的“滩簧”表演在当地流传开来。据老艺人讲,起初,社会上封建思想严重,只有男子可以登台演出滩簧,绍兴女子文戏出台后,女子也能上台演出,这大大丰富了滩簧的内容,滩簧在当地也有所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艺人张茂林等曾受邀到乡镇广播站录制节目,还组成滩簧班赴湖州演出,这些都促进了滩簧的流传和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文革期间,滩簧唱词书籍被大量销毁,并被禁止演出,80年代初始有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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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滩簧的表演形式与越剧等戏剧相似,只是唱腔不同。它以“一花一旦”的“对子戏”为主演唱,剧目以反映农村生活及爱情题材为多,19世纪较著名的演出剧目有《秦香莲》、《叶香盗印》、《西门庆》等;滩簧无严格规定的唱词,表演者在了解了自己所饰演角色的生平事迹、家庭背景等情况后,根据一定的“赋文”自编唱词,如行路赋、梳妆赋、烧香赋等,一般七字为一句,表演者根据角色选择所需的韵角,如开来韵、根清韵、叽气韵、铜钟韵等,两种韵角需根据剧情、男女角色等相互连接。演唱语言为长兴方言,通俗淳朴;脚色行当及扮相造型极为简略。行当分“旦堂”、花脸”两色。“旦堂”,艺人称为“马四”,仅有简略的包头及红、绿小衣小裤,扮演市井妇女。初时,“旦堂”均由男性扮演,以假嗓唱说。稍后,亦有女性扮演。“花脸”,艺人称为“车盘”,大都头戴秋帽,身穿长衫,鼻涂粉块,扮演穷儒、秀才,若扮演村夫市贩,即将长衫下摆塞起,以代短装。当地滩簧还有文、武戏之分,其中武戏需有一定的武术技巧。伴奏乐器:二胡、鼓板、小锣(三角架放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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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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