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姚剧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姚剧是滩簧类地方剧种,用余姚方言演唱。其前身为“余姚滩簧”,又曾被称为“鹦哥戏”。起源于十八世纪上叶,形成于十八世纪中叶,脱胎于当地雀冬冬、白话佬等民间说唱艺术和车子灯、旱船、采茶篮等民间歌舞;始行于浙东余姚和慈溪市中西部及上虞市曹娥江以东地区。据史料考查,最早姚滩班社为清乾隆年间余姚横河匡堰(今属慈溪)艺人虞才华为班主的“才华班”。十九世纪中叶至清末民初为姚滩之鼎盛时期,时有民间班社近50副。盛行于宁绍平原,并流传至舟山、杭嘉湖、上海等地区。

  姚剧传统剧目计有72出,多为反映平民生活、男女爱情的“对子戏”、“三小戏”和少数多角“同场戏”。内容通俗易懂,贴近民众心理,民间语汇丰富,乡土气息浓郁;音乐声腔(“基本调”)有“平四”和“紧板”两种,均属“起、平、落”或“起、落”式结构的板腔体唱腔,既能独立运用,又能相互转换,抒情叙述兼备,生旦同宫异腔(注:“姚滩”时期,旦角多由男性扮演,用真假嗓结合演唱)。另有数十种小调杂曲作为辅助性曲调,音乐唱腔以节奏明快、活泼流畅见长而极具民间性;表演风格不受戏曲程式的严格约束,注重人物性格刻画和真情实感的体现,并寓幽默、风趣、诙谐于唱、念、表演之中,富有浓郁的乡土生活气息,故尤擅表演现实生活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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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2月,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扶植下,成立“余姚滩簧小组”,经发展壮大,于1956年6月,“姚滩”定名为“姚剧”,同年11月,经浙江省文化局批准,成立了专业“余姚姚剧团”(现为“浙江省余姚市艺术剧院姚剧团”),系该剧种迄今唯一之专业表演团体,被列入“天下第一团”。 Copyright BNBVISTA.COM

  信息来源: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本文来自 天下民宿 BNBVIS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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