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黎平侗族大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黎平侗族大歌是在中国侗族南部方言区由民间歌队演唱的一种民间合唱音乐,主要流行于黎平县南部及与之接壤的从江县北部,包括今黎平县岩洞、口江、双江、永从、肇兴、水口、龙额及从江县往洞、谷坪、高增、贯洞、洛香等乡镇。民间习惯称这些地区为“六洞”、“九洞”。

  侗族大歌历史久远,早在宋代已经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宋代著名诗人陆游在其《老学庵笔记》中就记载了“仡伶”(侗人自称)集体做客唱歌的情况。至明代,邝露在其所著《赤雅》一书中更加明确地记载了侗人“长歌闭目”的情景,这是数百年前侗族大歌演唱的重要文献。大歌一般在村寨或氏族之间集体做客的场合中演唱,是侗人文化交流和情感交流的核心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和传达了侗族文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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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平侗族大歌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之一,也是国际民间音乐艺苑中不可多得的一颗璀璨明珠。作为多声部民间歌曲,它在多声思维、多声形态、合唱技艺、文化内涵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均为世所罕见。侗族大歌代表性曲目有《耶老歌》、《嘎高胜》、《嘎音也》、《嘎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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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平侗族大歌以其独特的演唱方式和特殊的组织形式传承侗族的历史和文化。它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而且是侗族社会结构、婚恋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曲目众多,内容极为广泛,具有社会史、婚姻史、思想史、教育史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是维系侗族社会生存的精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