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闫家山地秧歌为青岛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多年前,闫家山村的村民为了庆祝丰收,不管男的女的会扭的都扭动起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在漫长的光阴流转中,周口路社区闫家山地秧歌不断发展,在经过恢复、挖掘、创新之后,它重新焕发出青春活力。去年五月,闫家山地秧歌被列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去年的世界休体大会上,团队更是以优异表现成功斩获舞蹈大赛老年组金奖。

  据了解,大约200年前,闫家山村先人们从当年盛行的高跷秧歌中得到启发,将舞扇少女,拉鼓少男,耍铜钱棍,打棒锤男青年的表演移植到高跷上。约140年前,一位叫闫昌洋的男子带领一班人把七八十厘米的高跷改为只有十厘米的“矮跷”,同时增加了持伞老者领舞并即兴歌唱,以挎篮、拿蒲扇老婆婆作伴,舞出了新的风采,“地秧歌”由此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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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家山地秧歌被成功评为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