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江西板龙灯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江西板龙灯(第四批省级)

  婺源板龙灯又称板桥灯,是一种大型游动性的观赏灯彩。历史悠久,形式多样,分布于全县各大乡镇及自然山村,每逢春节期间均有迎灯舞龙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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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龙灯由龙头、龙身、龙尾及灯撑四个部分连接而成,全龙长短不一,短者五、六十板,长的可达一百余板,约200余米。伴随龙灯的还有头牌、蓬灯、凉伞、狮子戏球、西游记、走马灯、鱼灯等附属彩灯。 Copyright BNBVISTA.COM

  龙灯起源于唐,盛行于明清,婺源至今仍遵循旧列,每年正月十三起灯,十五闹元宵,十八圆灯。段莘一带就有“梳梳头,1簪,进庆源看十三”和“过了十八各人找生活”的俗语。龙头造型各异,有木鱼鼻、江机头(蜻蜓)、鸭嘴龙等。龙身有花兰灯与灯笼灯之分,龙尾分龙、虎、鱼等几种。十番锣鼓伴奏,龙尾鼓压阵,龙珠引路,边迎边舞。主要动作有:龙戏珠、撴灯、拗灯、拖把拉行、窜阵打旋、翻蛇皮、鱼龙嬉戏、龙虎斗等,所到之处一片欢腾,场面热乐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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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迎灯舞龙是祖辈相传的一种大型群众性娱乐活动,有“人丁兴旺”、“国泰民安”的内在含意和增强人民体魄的现实意义,很有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