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嵊州城隍庙建筑技艺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城隍庙位于嵊州鹿胎山东南麓,清代建筑。城隍庙占地10余亩,清乾嘉鼎盛时期,有建筑约200多间,至1950年尚存157间。随时间推移,建筑物遭自然和人为原因逐渐损减,至1976年,仅存溪山第一楼、仪门、戏台等25间。所幸的是,有特色有价值的建筑资料保存完好。后经过复建,恢复了城隍殿、后大殿及厢房,现有建筑68间。其中溪山第一楼、仪门、戏台为清朝嘉庆九年(1804)重修时所建,风貌依旧,其风格保持了清中期的建筑格局。而城隍殿、后大殿及左右厢房为2001年复建时重建,为仿古木结构建筑。

  非物质文化遗产城隍庙建筑技艺,总体布局严谨有序,单体建筑活泼自由。进与进之间结构各具特色,整体外观错落有致。集砖、石、木三雕技艺于一体,又有灰塑艺术添彩,有“三雕一塑”之称。风格古朴、底蕴深厚,典雅精致;戏台木雕藻井庞大精美、辉煌明快;砖雕人物栩栩如生,神采飘逸;石雕博古动静有致,刻技精湛;屋顶灰塑气势恢宏,内涵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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